监理工程师的十不准,你知道吗?
- 近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实施房屋市政工程监理工作“十不准”规定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房屋市政工程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行为,树立工程监理行业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十不准”包括:
- 不准在施工单位食堂就餐。
- 不准使用施工单位提供的办公生活用房。
- 不准使用施工单位提供的仪器、设备、车辆、办公用品等。
- 不准接受施工单位、作业班组、材料供应商的“加班费”、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 不准接受施工单位、作业班组、材料供应商的宴请及其他消费性活动。
- 不准向施工单位、作业班组、材料供应商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 不准“吃拿卡要”,或在有业务关系的施工单位、作业班组、材料供应商中兼职谋私利。
- 不准为施工单位、作业班组、材料供应商提供有偿服务,或以其它形式向施工单位、作业班组、材料供应商索取报酬、回报、补贴。
- 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向施工单位推荐分包単位、工程材料、设备等。
- 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亲友等向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进行营利性活动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 以上“十不准”基本扼杀了监理人员的蛀虫行为,规范及整顿力度是非常大的,准则出来后,那么怎样执行下去才是关键,“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私下的行为其实还是很难控制的;
那么该如何推进“十不准”规定落地起效?
-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 实施承诺和公示制度。
- 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 加快监理诚信建设。
- 出台标准的最终目的是引导市场由“比价格”向“比服务”转变,营造诚信受益、失信受损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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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实施房屋市政工程监理工作“十不准”规定的通知》,11月30日前,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质量总站应对监管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监理工作“十不准”规定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十不准”包括:一不准在施工单位食堂就餐。

二不准使用施工单位提供的办公生活用房。
三不准使用施工单位提供的仪器、设备、车辆、办公用品等。
四不准接受施工单位、作业班组、材料供应商的“加班费”、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五不准接受施工单位、作业班组、材料供应商的宴请及其他消费性活动。
六不准向施工单位、作业班组、材料供应商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七不准“吃拿卡要”,或在有业务关系的施工单位、作业班组、材料供应商中兼职谋私利。
八不准为施工单位、作业班组、材料供应商提供有偿服务,或以其它形式向施工单位、作业班组、材料供应商索取报酬、回报、补贴。
九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向施工单位推荐分包単位、工程材料、设备等。十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亲友等向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进行营利性活动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十不准实施进一步规范全市房屋市政工程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行为,树立工程监理行业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1)不准向承包单位透露应保密的项目信息。
(2)不准向业主和承包单位介绍、推荐施工单位。
(3)不准向业主和承包单位介绍推荐建筑材料。
(4)不准对承包单位吃、拿、卡、要,损害监理形象。
(5)不准接受承包单位的奖金、(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奖品、礼金、礼品及各种津贴。 (6)不准参加由供货方主办的设备及建筑材料采购活动。 (7)不准参加承包单位组织的旅游、休假和娱乐活动。 (8)不准循私情、袒护影响监理质量的任何行为和个人。 (9)不准私自承揽监理项目范围以外的监理业务,搞非法合作监理。 (10)不准私自借用承包单位的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
建筑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职责:1、建筑监理工程师是项目安全生产日常监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工程监理过程中行使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职责;2、建筑监理工程师应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监理工作;3、建筑监理工程师有权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查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建筑监理工程师应做好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5、建筑监理工程师应参加监理安全巡检活动,做好安全活动记录;6、建筑监理工程师有权检查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情况有权制止;7、建筑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应及时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8、建筑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整改通知的落实情况。对整改通知回复单内容有权进行核查,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有权要求继续整改,并将核查情况向总监汇报。职业准则: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地执行监理工作;2、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3、不接受任何其他商业性委托,不泄露工程和业主的秘密,忠实履行职责,对业主负责。不在同一项目中既做监理又做承包人的商`业咨询,不泄露技术情报,不接受任何回扣、提成或其它间接报酬。不得接受承包人的请客送礼,不得介绍施工队、民工在本工程中分包或转包,不做有损业主利益和影响公正的事情;4、当其认为正确的判断和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向业主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5、当认为业主的意见或判断不可能成功时,应向业主提出劝告;6、当证明监理的判断是错误时,要勇于承认错误,及时更正错误;7、当监理工作涉及到业主和承包人双方合法利益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
监理工作人员“十不准”内容有哪些?
答疑:
(1)不准向承包单位透露应保密的项目信息。
(2)不准向业主和承包单位介绍、推荐施工单位。
(3)不准向业主和承包单位介绍推荐建筑材料。
(4)不准对承包单位吃、拿、卡、要,损害监理形象。

(5)不准接受承包单位的奖金、(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奖品、礼金、礼品及各种津贴。 (6)不准参加由供货方主办的设备及建筑材料采购活动。 (7)不准参加承包单位组织的旅游、休假和娱乐活动。 (8)不准循私情、袒护影响监理质量的任何行为和个人。 (9)不准私自承揽监理项目范围以外的监理业务,搞非法合作监理。 (10)不准私自借用承包单位的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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